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丈夫耍脾氣動手打死老婆 海南頻現家暴值得反思
從"三亞砍頭"到"海口打耳光致死"案海南頻現家暴慘劇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存倉是人們生活的港灣,是幸福的發祥地。然而,近段時間以後,海南家庭暴力的屢屢發生乃至最終演變為刑事犯罪,一樁樁、一件件血淋淋的家暴案件儼然成為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的最大威脅。 2013年6月28日上午,海南省三亞市一女子在街頭被人用菜刀殘忍地砍掉頭顱,尸首分離後當即身亡。據查明,今年36歲的犯罪嫌疑人董某不是別人,正是死者蘇某的丈夫。據董某家屬稱,董某與死者蘇某夫妻二人經常吵架打鬧。 8月4日,澄邁縣福山鎮蔡女士因家庭瑣事,遭丈夫毆打身體多處淤青,尋死不成向警方報警稱她遭丈夫家暴10多年。 9月2日晚,海口市一男子用耳光將妻子打死在家,被警方刑拘……… 自三亞這起"砍頭案"開始,據當地媒體報道海南接連發生多起惡性家庭暴力事件。這樣的"悲情事件"頻頻發生,更是引發了全社會關於家庭暴力引發家庭悲劇的反思與討論。我們不禁要問:原因何在?如何防預防與整治? 家庭暴力頻頻發釀慘禍 A 丈夫耍脾氣動手打死老婆 據當地媒體報道,2013年9月3日上午11點多,海口市城西鎮薛村村婦王愛花被發現死在自家床上,其多名親屬指證將王愛花殺死的是她的丈夫吳某明。 "當天上午,我在府城見到了姐夫吳某明。他稱'我把你姐姐打得很重,可能會死在家,你快去看一下'",王愛花的弟弟王傳金想起這話心裡非常難受地對本刊記者說。 於是,王傳金趕緊放下手里的工作往姐姐家跑,同時還給其他兄弟姐妹打電話。當天中午12時30分許,王傳金趕到薛村姐姐的家里,只見姐姐的公公婆婆坐在一樓,沒有同他打招呼。他跑上二樓姐姐的房間,發現姐姐趴在床上,身體已經僵硬發涼,脖子、手臂均有青紫傷痕。 "以前我經常聽姐姐說,姐夫每次喝醉了和賭輸後都要打她,我懷疑姐姐的死,是因姐夫家暴造成的,便馬上打110報了警。"王傳金表示。 王愛花的公婆吳崇澤夫婦稱,吳某明是他的大兒子,和兒媳王愛花生有一個8歲的女兒和一個6歲的兒子,當天上午他們正在城西菜市場,吳某明和王愛花的小孩就哭著跑來對他說:"媽媽死了,不動了。"吳崇澤趕緊回家,發現王愛花已經死亡,他馬上讓人通知小兒子夫妻倆回來。對於9月2日晚家里究竟發生了什麼,老兩口稱"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9月2日晚11時許,我還聽到哥嫂在吵架,當時我並未在意",吳某明弟弟表示,3日中午12時許接到通知趕回家,發現哥哥吳某明在炒菜、做飯,顯得很平靜的樣子,他問到底出了什麼事,哥哥稱"你嫂嫂已經硬了"。 9月3日下午3時,警方將吳某明帶去城西派出所協助調查。吳某明辯稱,9月2日晚9時許,他忙了一天感覺比較累,就和王愛花躺在床上。王愛花突然開玩笑用手在他身上撓癢癢,因為幹了一天活很累,這讓他心煩不已,他再三呵斥,老婆都不聽,於是他就"隨手扇了她一耳光"。兩人發生爭吵後,王愛花就賭氣駕駛三輪車出去拉客,直到3日凌晨才回家。回家後王愛花說她頭疼,他對此沒有理會,夫妻倆就分頭躺在床上睡下。3日早上他起床後就出去幹工了。 吳某明一家並不富裕,但蓋起了一間大房子,村里人說,這一切和王愛花這個勤勞的媳婦是分不開的。然而,據吳某明的女兒介紹說:"爸爸賭錢輸了,喝醉酒了,回來就打媽媽"。 記者走訪瞭解到,吳某明在一家早餐店打工,"懶、好賭、好酒"是村里人對他的評價。王愛花嫁到吳家後,靠娘家人的支持買了一輛三輪車拉客,經常幹到凌晨2、3點鐘才回家。好賭的吳某明經常向老婆要錢,遭到拒絕或者輸錢了、喝醉了之後,都會對王愛花大打出手,王愛花為此曾多次向娘家人哭訴。 海口這起令人感傷的"悲情事件",自然讓人想起了二個月前發生在三亞的"砍頭案"。 B 丈夫打走老婆並持刀砍掉頭 2013年6月28日10時13分許,三亞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揮中心接到群�報警稱:在三亞旺毫超市左邊廣告欄處巷子內有人被砍死。 據瞭解,現場位於三亞市汽車總站旁旺毫超市左側巷子內,死者頸部被砍斷,當場死亡,犯罪嫌疑人已經逃離現場。警方迅速封鎖現場,刑警、特警、交警、轄區派出所多警種聯動,搜查現場周邊。根據群�提供線索,民警在三亞市汽車總站後一家沙縣小吃店的衛生間內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警方查明,今年36歲的犯罪嫌疑人董某不是別人,正是死者蘇某的丈夫。據董某家屬稱,董某與死者蘇某夫妻二人經常吵架打鬧。正是不堪忍受丈夫的毒打,死者蘇某一年前攜兩人所生的3名子女和家中錢財離家出走。董某因此懷恨在心,一直尋找機會報復蘇某。6月28日10時許,董某在旺毫超市左邊廣告欄巷子內看到蘇某,遂拿出隨身攜帶的菜刀將其砍死。 檢察機關認為,由於此案案發時間為白天,且地點為人群較為密集的鬧市區,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惡劣,社會影響極大,屬於惡性案件。案發當天,檢察機關接到公安機關通報後,第一時間派員趕赴現場提前介入調查。7月5日,董某涉嫌故意殺人案由公安機關提請三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7月13日,犯罪嫌疑人董某被檢方批准逮捕。 家庭暴力最終演變為刑事犯罪,這畢竟是少數的極端情況。更多的家暴行為,並不是如此血腥,而是以其他方式、長期地虐待折磨當事人,致使其無法正常生活,最終因此走上絕路的更是不乏其人。 C 妻子遭丈夫家暴毆打10多年 2013年8月6日, 家住澄邁縣福山鎮的33歲蔡女士在海南舉辦的"反暴力 普九 鄉鎮行"普法環島行大型活動中反映稱,其結婚14年來長期受到丈夫虐待毆打,曾多次想到自殺。 "我與丈夫結婚十多年已有兩個兒子,大的已14歲。丈夫第一次打她是在第一個孩子兩個月的時候,在接下來十多年裡每個月丈夫都會打我好幾次,但顧慮到年邁的父母和正在成長的孩子,無奈選擇默默忍受。實在受不了她就會回娘家躲幾天",蔡女士的胳膊上還有明顯的淤青傷痕。 蔡女士稱,丈夫李開倫每次心情不好就會動手打她,每次都是掐著她的脖子讓她無法呼吸,甚至有時操起身邊的東西往她身上打,更有多次是將她的衣服撕爛後,對她拳打腳踢的。 "前幾年她實在受不了丈夫的虐待,曾想到自殺,也曾經把藥片含到嘴里,後突然想到自己一時痛快死了,可年邁的父親和剛剛成家的弟弟妹妹咋辦?自己的兩個孩子又那麼小,今後沒有母親咋辦?"想到這裡,她還是把藥片吐出來,決定繼續活著。"提起此事,蔡女士的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 蔡女士說,8月4日上午,她買菜回來後,丈夫不知為什麼就把菜扔進垃圾桶,她詢問原因,丈夫就開始用鐵棍打她的胳膊和腿,期間婆婆過來阻攔,丈夫還打到了婆婆的手腕,孩子嚇得大哭,她實在受不了這才報了警。 然而轄區澄邁縣公安局紅光派出所受理後,僅對其口頭警告了事。蔡女士擔心再次被打,就再不敢回家。 "我報警就希望公安機關能嚴懲丈夫虐待行為,可至今沒啥行動。"蔡女士不解地說,難道非要等出了人命,才能引起警方重視嗎? "打老婆就是天經地義" "家庭暴力是兩性在家庭中不平等關係的重要體現。"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海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葉英萍教授表示,她對家庭暴力問題調研後,發現絕大多數家庭暴力是男性對女性施暴。由於諸多原因,在海南家暴案中,女性處於絕對劣勢地位。 "海南省是個海島,過去出海打漁是男子的主業,重男輕女的觀念根深蒂固。"葉英萍對《法制與新聞》記者說,一些傳統習俗更加強化了這種觀念, 新中國成立以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深入人心並內化為人們的自覺行為,根深蒂固的男權主義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但遺留的影響依然存在,男權文化、夫權思想並未徹底從社會生活中肅清,傳統的文化積澱仍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社會對家庭暴力的態度。因此,在海南有這樣的風俗,男人一般在家門前喝"老爸茶",而女人挑擔、賣貨、種地、騎摩托、跑出租,什麼活都幹。 "在三亞、瓊海、東方、樂東等地,許多家庭竟然都不知道什麼叫家庭暴力。"葉英萍說,有些人甚至認為打老婆就是天經地義,丈夫虐待妻子再嚴重也不犯法。這一觀念根深蒂固,制約和掩蓋了人們對家庭暴力劣根性的認識。其中,"家暴不外揚"、"棍棒底下出孝子"、"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等傳統錯誤觀念,無形之中助長了"家暴文化"的延續。 《法制與新聞》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這種重男輕女思想在海南農村尤為普遍。受"男尊女卑"傳統觀念影響,一些男性大男子主義思想比較嚴重,加上多數受暴婦女沒有經濟來源,難以自立,過於依賴男性,從而助長了男人在家統治一切的慾望,稍不如意妻子就會成為丈夫出氣泄欲的對象。 據海南省婦聯近三年信訪統計,婦女因婚姻家庭糾紛問題的申訴占信訪量的50%以上。其中,被丈夫施暴受傷的占反映婚姻家庭問題的30%以上,呈明顯上迷你倉趨勢。 記者從海南省婦聯獲悉,在近年來的家庭暴力投訴中,法律意識不強、男權主義、婚外戀、社會漠視、酗酒、賭博、家庭糾紛、性格暴躁等,仍是家庭暴力出現的主要誘因。 據海南省婦聯一次調查問卷顯示,在家庭中,施暴者是小學文化程度的占30%,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1%。而在施暴人職業中,有60%的人都是農民或者是下崗無業人員,法律意識普遍淡薄。 葉英萍表示,在婚外戀、第三者插足等引發的婚煙危機中,男方把暴力作為讓女方屈服、解決問題的途徑。再則,社會對家庭暴力危害性的漠視,家庭防暴立法的缺位, 且負有制止和懲處家庭暴力違法犯罪的有關部門經常以"家庭糾紛"為由"放風箏",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這種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中青年夫妻構成家暴"主力軍" 什麼樣的家庭最容易發生暴力侵害?據研究資料顯示,發生暴力最多的家庭是工人農民家庭,但在知識分子家庭中,同樣存在家庭暴力,一些大學教授或博士也存在打老婆的行為。然而,從年齡段來分析,中青年夫妻最易發生家庭暴力。近來發生在海南的多起家暴事件,也都系發生于中青年夫妻之間。 葉英萍教授在對海南調研搜集到的445個家庭暴力案例分析發現,有440個是屬於丈夫侵害妻子的案例。而在這440個案例中,當事人的年齡多集中在 26∼35歲與36∼49 歲這兩個年齡層(部分案例無法得知當事人的具體年齡),而50歲以上的家庭暴力案例較少。由此,中青年夫妻構成家暴"主力軍"是海南"家暴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制與新聞》記者瞭解到,在這些家庭中,青年夫妻由於結婚時間不長,雙方都保持著婚前相對獨立的個性,尚未建立把夫妻與家庭作為一個整體考慮的思維習慣,加之家庭、工作的壓力較大、經濟基礎薄弱以及在婚後磨合期內,在磨合中未能採取合理途徑與手段,最容易產生矛盾衝突,導致家庭暴力發生率較高。 然而,對於中年夫婦來說,他們雖在事業上與經濟上獲得了相對於年輕時巨大的進步,但夫妻雙方未能共同成長,在見識、思維模式等方面的差距越來越大,雙方的共同語言越來越少,矛盾也相應積聚,最後也終於形成家庭暴力。 近年來,婦女的地位日益提高,但歧視婦女、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現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般地,在我們的傳統觀念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基本都是女性。因此,作為弱勢方的女性在家庭暴力中處於劣勢也許並不令人驚訝。 "對峙-暴力-修復-親密",再一輪"對峙-暴力-修復-親密",如此循環反複,暴力行為一次比一次嚴重。因此,家庭暴力不是表現為一次簡單的暴力傷害,而是長期反複的暴力侵犯。家庭暴力的侵害形式多種多樣,除了通常的肉體損傷外,性攻擊、冷戰、冷漠及其精神折磨等也成為主要的實施方式。 海南大學法學院教授童偉華認為,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嚴重影響了家庭和諧,對社會穩定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響:致使婚姻破裂,對子女教育、生活造成了不利的影響,同時還可能引發一定數量的各類惡性刑事案件。 海南惡風惡俗急需扭轉 "打孩子打老婆一樣要坐牢"——這是海南省人大代表黃桂提在海南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建議。 在生活中,黃桂提曾不止一次地撥打電話舉報他所見到的家庭暴力。可是至今為止,很少有人因為家庭暴力被警方拘留過。為此,他對海南農村打老婆打孩子的現狀深感憂慮。 表黃桂說,"三亞砍頭"到"海口耳光致死"案,這兩起婦女被丈夫暴力致死的案件令人非常痛心,福山鎮蔡女士遭受丈夫施暴10多年非常令人同情。在農村家庭暴力並不鮮見,是什麼讓施暴者有恃無恐,又是什麼讓被"虐"者無處可逃?施暴者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他們知道的就是被派出所口頭警告和寫保證書,這無疑是對他的違法行為的慫恿,不但起不到震懾作用,反而會起到讓他對法律的蔑視。 黃桂提指出,不少婦女被毆打受傷後,都不敢報警,就是擔心警方不能成為他們的親人、保護神,反而成為施暴者的保護傘,遭到施暴者的報復,遭到更慘痛的毆打。因此,紅光派出所在處理"澄邁虐妻事件"時,應該追究施暴者長期虐待毆打妻子的法律責任,因為他的行為已經觸及法律底線,應嚴懲施暴者以警示和震懾更多的家庭施暴者,構建和諧家庭,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不能等家暴致死以後在介入,這很難避免以後家庭悲劇再次發生。 黃桂提呼籲,"棍棒底下出孝子"、"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這一說法是一種非常嚴重的錯誤觀念,特別是在農村,這種現象非常普遍。對於家庭暴力,特別是專門打孩子、打老婆的事件,我們要嚴抓嚴懲,要像抓酒駕那樣,喝一點小酒都不行,喝了酒開車被查到就得嚴厲處罰,打孩子、打老婆一樣也要嚴厲處罰。 "現在21世紀提倡和諧社會,但是有暴力就沒有和諧",黃桂提說,在當今法治時代,打孩子、打老婆一樣要坐牢,保護婦女兒童不受虐待毆打是我們共同的社會責任。今天,保護弱者、提倡平等、伸張正義是每個人的責任。 黃桂提稱,反家庭暴力是一項系統工程,更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支持,勇於擔當,這樣才能使更多的家庭真正認識家庭暴力。我們要大力宣傳禁止家庭暴力,反對家庭暴力,營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圍,讓更多的人告別野蠻、愚昧,邁向文明、法制,讓更多的人參與到制止家庭暴力的行動中來,保護人權,努力營造家庭和諧、社會和諧的良好氛圍。 "行為是思想的外化",因此,改變任何社會行為,其關鍵在於必須從社會成員思想觀念根源之上進行改造。家庭暴力現象的存在,思想根源仍是社會成員普遍認同"父權至上"、"夫權至上"的落後觀念,從而默認丈夫的"施暴特權"。對此,加強男女平等思想宣傳,根除"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等根深蒂固思想觀念。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遏制家庭暴力頻頻發生,最終鏟除這宗傳統錯誤觀念根深蒂固釀就的"家暴文化"。 編織多層次家暴防控網絡 家庭關係的和諧與家庭成員間的互愛,構成了現代社會文明的基石,而家庭暴力行為不僅是對公民人身權利和基本尊嚴的侵犯,也是對家庭婚姻關係的破壞,是對社會文明的毀損。 童偉華接受《法制與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2005年9月,《海南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規定》頒佈,從立法上對家庭暴力進行了預防和制止,發揮了很大的積極作用。但是,面對目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過程中出現各種困局,我們還需構建一個更為完善的家庭暴力法律干預機制,最終形成一個健全的家庭暴力法律防控體系,編織多層次的家暴防控網絡成為當務之急。 童偉華認為,首先,國家要制定一部統一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其次,對於民法通則、婚姻法、刑法等法律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內容進一步加以完善,也是家庭暴力法律防控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古語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從現實來看,家庭悲劇的發生往往起因于家庭瑣事,尤其是家庭暴力。一直以來,除了達到刑事犯罪標準的家庭暴力行為外,司法機關很難介入。從而,出現"干預難""取證難""處罰難"等家庭暴力防治困局。如何破解這三大困局,仍是有關部分亟需解決的問題。 不僅如此,童偉華還表示,解決家庭暴力問題,在加大立法、執法司法力度的同時,還需要整個社會付出共同努力。因此,需要建立一個以婦聯為主導、政府支持、司法各部門協調合作、民間組織參與的社會救助機制,形成多層次的反家庭暴力社會支持體系。此外,還要全面增強受害者的維權意識,對施暴者進行心理干預和矯正,也為受害人提供心理咨詢,以使她們重拾自信。同時,設立專門的法律和醫療援助機構,為受害者提供臨時庇護機構等。 面對家暴如何"自力救濟"?海南陽光島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劍提醒說,發生家庭暴力,最不可取的就是"以暴制暴",如果夫妻雙方都感覺"無法再過下去",一定要冷靜地通過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解決問題,不能還人以拳腳,"以暴制暴",以避免發生死亡悲劇。對於廣大婦女來說,日常更要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出現問題後,知道如何通過法律途徑正確維權。 "由於受傳統思想觀念、經濟等的影響,造成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處於被動的弱勢地位,多數婦女面對家庭暴力束手無策,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海南省婦聯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廣大婦女來說,首先要實現經濟上的獨立,這樣發生家庭暴力才不致於被動維權。其次,發生家庭暴力事件後,作為夫妻雙方來說,一定要冷靜地進行溝通。同時,家庭其他成員也要及時進行勸解,實在不行的情況下應積極及時地尋求居委會、婦聯等基層組織尋求幫助。 "家庭安則社會安,家庭和諧則社會和諧"。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每個家庭不出現暴力,才能更好地保護老人、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整個社會才會長治久安。 《法制與新聞》記者 邢東偉 實習生 翟小功標簽:犯罪嫌疑人 王愛花 海南 吳某明 董某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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