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民營銀行申報人自述:一場無“標配”的民資競跑
本報記者 李伊琳 上海報道三中全會落幕,mini storage"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中小型銀行的金融機構"靴子落地——多地民營銀行之門,似破非破。而市場隨之卷起的一波波"熱炒",揪人心弦。今年以來,國家工商總局陸續公佈了30余家預核准通過的銀行名稱。市場也因此概念沸騰,但隨著阿里巴巴等機構的出面澄清,民營銀行之門,此際又蒙上神秘的面紗。"(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這只是一個名稱的通過,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這個遞交的名稱沒被佔用,基本上均可以獲批。而民營銀行真正獲批成立需要的,是銀監會的批文。"一家民營銀行主辦方的法務人員介紹。國家工商總局行政審批欄顯示,企業名稱預核准僅需報送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等數份簡單材料,而無需任何監管部門的審批文件。僅在申請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才需提交國務院的批准文件。民營銀行開閘的呼聲,被多方解讀為中國金融改革再出發的一塊里程碑。但此路從崎嶇中出發,如今依然未見前路,申報者在靜候中不免有些焦慮。地方政府"推優"抱團"民營銀行在基層的推薦,主要是地方政府在主導。"一名曾參與民營銀行申報的企業方代表翁先生透露。因為"搶"不到這個主發起人的位置,又加上申辦曲折,這家企業最終退出股東之列。翁先生所在的企業總部在長三角,以製造業為主,屬行業龍頭。"我們提出申辦銀行,最早是受'民資36條'的鼓勵。"翁先生說,企業申請,更多的是對自身資本和經營能力評測後的一種原始"衝動"。時間可以追溯到2004年,在同一區域內,申報的機構不止他們一家。"我們首次遞交的申辦銀行報告很簡單,只是對照股份制銀行機構的設立標準。"他說,2011年4月,在該企業內部,由法務部牽頭,聯合財務部�動了民營銀行的申辦,"銀行的法人設立在哪個區,就向這個區域提交報告。"首先考慮的是自身是否有實力達到商業銀行機構的幾大標準,並根據股份制公司創設的流程去走。實際上,遞交報告前,翁先生所在的企業很早就向外界傳遞了申辦銀行的衝動。根據當地監管機構要求,申辦民營銀行的報告需要包括銀行章程、股本結構、風險防範措施、可行性分析報告及退出機制等要素。資料通過後,申辦銀行還需要通過相關部門實地調研才能獲得營業執照。目前,在尚無存款保險制度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可能對試點機構的股東資質、信用記錄等設置較高的准入門檻;而今後隨著該制度的建立,申辦政策或將有變。翁所在的公司首次遞交申辦報告之際,多名金融監管機構官員告知,已經有數十個組織或企業遞交了申請,但"上頭政策沒松,並沒有通衢之道"。直到2011年春,翁所在的企業接到當地政府通知,可以參與銀行申辦,但要參與的機構太多,需要前期的統籌與協調。根據多輪協商,數十名有此意向機構在政府的撮合下,自願組合成民營銀行"資本團",主發起人實際上形同控股方。"能否成為發起人成員,考慮的不僅僅是資本實力,更重要的是結合財務指標、徵信以及社會影響力。"當地監管機構官員透露,尤其是社會影響力,這個標準邊界比較模糊,基本會根據行業環保,科技含量等等,由政府召集評估迷你倉組成員,集體打分評議,關注包括企業的盈利能力、創稅額、營業額等等財務指標比拼。主發起人的標準民營企業自辦銀行,被寄望于進一步加強產業鏈的整合,通過金融中介綑綁住與生產銷售相關的業務。"比如大型低壓電器生產商正泰集團,溫州為該集團提供配套產品的上下游企業就有800-1000家,不乏小微企業。行業銀行的定位類似于社區銀行,以深入行業為突破口,實現與現有區域內的金融機構的錯位競爭。"一名參與資本方透露。一名同樣參與該銀行創建的股東企業鄭姓人士透露,"現在不是融資難,而是融資貴。如果民營銀行能成立,首先要把貸款利率降下來,真正為實體經濟服務。"來自實業領域的機構股東負責人基本達成共識,將銀行定位為"社區銀行"。他們認為,根據全國工商聯在2012年發佈的一份調查報告,90%以上的受調查民營中小企業表示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62.3%的民營企業融資來自民間借貸。"錯位經營,但將來方向如何,根據市場而調整,目前一切均有變數。""在申報的過程中,行走了那麼多年,均由法務部牽頭聯合,依法成立民營股份制商業銀行,按照公司法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民主管理、依法納稅'。""我們即便擁有了資本,要入圍也沒有明確的細則。"前述股東成員鄭先生透露,"我們現在要的是具體操作標準,比如註冊資本金多少、申請人要什麼資質等。不怕門檻高,就怕沒標準。"翁先生等人自願組合成民營銀行"資本團",對銀行方向的建議報告涉及諸多業務層面問題,初擬了較細的營運方向,比如辦理存貸款業務,利率浮動,"貸款月息上限為1.26%,年息不超過15%"。此外,還提出推行承兌匯票業務,代理髮行企業短期債券,開展設備租賃業務等。資質審核標準未明高層對民間資本設立銀行的政策態度日漸明朗,或愈發引發企業對民營銀行競相申報。長三角一名監管機構的官員稱,一邊是民間資本投資無路,一邊是廣大中小微企業融資無門,供需雙方"打通對流",民企"融資難"、產業"空心化"問題就有望迎刃而解。現有的銀監會和央行文件,對銀行業的籌建開業各項事宜有詳細規定,但被認為主要針對國有金融機構發起人。本報對多位有意入場銀行業的民營資本控制人採訪後發現,他們始終認為缺乏清晰的資質審核標準。沒有清晰的模板可以套用,一切都在摸索與調整中。按照流程,民間資本發起申報設立民營銀行,首先要通過各地市向省政府進行申報,省政府向金融辦徵求意見,修改後再上報銀監會。而今年8月,銀監會發佈《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13年版徵求意見稿),表示將進一步優化和完善對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的管理。與舊版相比,2013年版徵求意見稿中放寬了對於境內金融機構發起設立中資銀行的條件,對境內非金融機構發起"門檻"取消工商登記要求,要求入股來源為自有資金,去掉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總額不低於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10%",以及"權益性投資餘額原則上不超過其淨資產的50%(合併會計報表口徑)"的要求。"現在又是政策的拐角時刻,未來可能還會有進一步調整。當然是希望國家政策更加放開一些。"前述金融監管機構官員期望。(編輯 付玉)文件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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