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複旦投毒案開審 林森浩首次對黃洋家人表歉意
昨天上午,迷你倉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複旦大學寢室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作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坐在被告席上。他被指控向宿舍飲水機投放劇毒的N-二甲基亞硝胺,導致黃洋死亡。法庭上他表情平靜,說話聲音很小,以致法官頻繁提醒他大聲說話。 面對公訴方提出的指控、列舉的證據,林森浩反複說著沒有異議。他唯一否認的,是公訴方因"生活瑣事"起殺心的指控。他說,自己只是愚人節想整一下黃洋,讓他難受一下,沒想到會殺人。這個從偵查階段就讓警方覺得十分牽強的理由,在庭審時被林堅持到最後。 傍晚6時15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該案做出宣判。 4月1日,黃洋在早上喝了宿舍里的桶裝水後,一直嘔吐不停。這個複旦大學2010級的碩士生,不得已叫來師弟吳鑫銘陪自己一同去醫院輸液,但症狀並未因此減輕。 吳鑫銘後來對警方回憶,送黃洋回宿舍後,吳鑫銘在校園里碰到和黃洋同宿舍的研究生林森浩。他主動上去打招呼,說黃洋身體不適,輸了一天液。林森浩並沒有太大反應。第二天,作為實習醫生,林森浩還在中山醫院給黃洋做了B超檢查。直到4月16日黃洋去世,林森浩曾多次去醫院探望。 7個多月後的11月27日,林森浩作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坐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被指控向宿舍飲水機投放劇毒的N-二甲基亞硝胺,導致黃洋死亡。法庭上他表情平靜,說話聲音很小,以致法官頻繁提醒他大聲說話。 面對公訴方提出的指控、列舉的證據,林森浩反複說著沒有異議。他唯一否認的,是公訴方因"生活瑣事"起殺心的指控。他說,自己只是愚人節想整一下黃洋,讓他難受一下,沒想到會殺人。這個從偵查階段就讓警方覺得十分牽強的理由,被林森浩堅持到最後。 宿舍第三人提示確定毒物 吳鑫銘是在4月1日中午接到黃洋電話的。等他從閔行區實習的醫院趕到複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看到黃洋正在打吊針,人顯得很累。他後來在對警方的口供中說,輸液室里太嘈雜,自己也沒有細問病情。醫生說黃洋吐得厲害,又正在發熱,需要多輸液防止脫水。但直到輸液結束,黃洋體溫還沒下降,他自己要求注射了退熱針。 黃洋住在複旦大學楓林校區西苑20號樓421室,宿舍里本來有三個研究生同學。神經外科專業的葛俊琦3月29日起就沒在宿舍住,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的林森浩正在中山醫院超聲科實習。 吳鑫銘回憶,回宿舍的路上,黃洋說,他早上起床後,習慣性地喝了口飲水機里的水,感覺有股異味,便吐了出來,可已經咽下一小口。上午去圖書館自習期間,黃洋發燒、惡心,吐了很多次,不得已中午自己到醫院來看病,但醫生也不能確定病因。記者瞭解到,該情況黃洋也曾向多名同學敘述過。 下午4點,黃洋回到宿舍就躺倒在床上,吳鑫銘幫他重新買了大瓶礦泉水,在離開的路上碰到了黃洋的舍友林森浩,提了句黃洋的病情。6點多鐘,同學王歡來看望黃洋。王歡後來對警方說,仍在躺著的黃洋特意叮囑他換個新杯子,幫忙倒杯水喝。 同學付令元回憶,黃洋懷疑自己是胃穿孔,跟林森浩說要去超聲科做檢查,林森浩說好。 第二天下午,王歡和黃洋的師兄孫希才一起到421寢室看望黃洋,發現黃洋還在公共盥洗室里嘔吐,面部水腫。大家擔心黃洋的情況不好,帶他去中山醫院超聲科進行全腹部檢查,檢查的正是林森浩,檢查結果是各臟器並沒發現異常。 在急診科,黃洋進行了腎功能、肝功能、血常規等檢查,發現他血小板低,肝功能損傷。當晚,黃洋留在急診留觀室治療,血小板一直在下降。孫希才看病情嚴重,電話通知了黃洋遠在四川的家人。 4月3日下午,黃洋被轉到ICU,但病因仍不確定。醫學院的同學們都感覺不像是普通的食物中毒,孫希才提議進行毒物分析。王歡等同學在警方的筆錄中稱,醫生提供無菌容器和委托書,和同學們分頭搜集黃洋的尿樣、血樣、水樣,由同學聯繫專業的毒化檢驗中心檢驗,但並未監測出結果。 黃洋的父親黃國強在晚上8點多趕到上海,去ICU看了看黃洋,然後到黃洋所在的宿舍住下,見到了林森浩。黃國強對林森浩說,黃洋的病情很不好。 4月5日下午,付令元和盛磊、林森浩約好去看黃洋,大家隔著ICU的玻璃和黃洋用對講機做交流,只有林森浩沒有和黃洋通話。付令元在警方筆錄中說,林森浩後來說,黃洋血小儲存倉低,可能是醫生用藥不當造成的。 到了4月6日,黃洋開始鼻出血,意識模糊,痛苦地掙扎,醫護人員用束縛帶把黃洋四肢綁在床上。王歡後來對警方回憶說,黃洋昏迷,全身插滿導管,有靜脈導管、氣管插管、導尿管等。到4月16日去世前,黃洋全身浮腫、大片皮下出血淤斑,很難認出原來的模樣。 直到4月7日,醫生還和醫學院的同學們商量,搜集黃洋的日常用品監測,但仍沒有結果。 直到4月8日晚上10點多鐘,和黃洋同宿舍的葛俊琦給孫希才打了個電話,提示他注意N-二甲基亞硝胺這一物質。這時,林森浩剛好走進宿舍。葛俊琦不方便多說,用短信把物質名稱給孫希才發過去。葛俊琦後來做警方的筆錄時說起這段經歷。他此時的懷疑目標,已經直接指向林森浩。 毒物注入宿舍飲水機 葛俊琦4月1日才回到宿舍住。他在給警方的證言中說,黃洋住院後,林森浩明顯睡得晚了,在網上泡著打遊戲的時間也長了。 看過黃洋的病歷後,葛俊琦發現,黃洋有肝衰竭的症狀,感覺像是中毒。不久後,他突然想到,林森浩曾做過和肝損傷有關的實驗。 4月8日晚上10點多鐘,葛俊琦在數據庫中查詢林森浩發表過的論文,發現林森浩曾使用N-二甲基亞硝胺,製造肝臟纖維化的病態大鼠。他隨即把這個信息告訴了師兄孫希才。 轉天,孫希才聯繫到檢測中心,提出檢測N-二甲基亞硝胺。工作人員希望他們提供同樣的物質做比對。王歡在證言中說,當天打聽到上海一家賣化學用品的公司有N-二甲基亞硝胺,匆忙趕去買了1克,付完錢就拿著物質去送檢。檢測結果證實,黃洋喝過的水樣中存在N-二甲基亞硝胺。王歡隨後將情況反映給學校的老師。 4月11日,複旦大學保衛處向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報案,根據葛俊琦的證言,警方很快鎖定林森浩。在庭審中,公訴方指出,面對警方4月11日的兩次詢問,林森浩並沒有供述自己投毒的行為。 根據庭審時檢方提供的證據,警方通過林森浩電腦里的上網記錄發現,4月1日黃洋發病當晚,林森浩就在以"二甲基亞硝胺"、"味道"為關鍵詞進行搜索,並查看了該毒物致死的兩個相關案例,案例中被害人都是服下2克左右毒物就死亡了。到4月7日,林森浩搜索二甲基亞硝胺的相關網頁有48個。隨著案情進展,搜索關鍵詞也變成了該物質的"檢測方法"、"法醫鑒定"等等。 警方確定林森浩存在重大嫌疑。4月12日,警方立案偵查,再次傳喚了林森浩。公訴方稱,林森浩承認了自己的投毒行為,但稱自己投放的是N-二甲基亞硝胺和福爾馬林的混合液,大約30ml。在隨後的詢問中,林森浩又承認,自己投放的是N-二甲基亞硝胺原液,總量約50ml。林森浩在法庭上也承認,自己第一次並沒有完全如實供述,主要在量上有所隱瞞。 3月31日下午,林森浩和同住20號宿舍樓的盛磊約好在中山醫院食堂吃飯。盛磊在證言中說,吃完飯,林森浩說要去取東西,兩人約在超聲科附近的過道碰頭,林森浩拎了個黃色醫療用廢棄袋。根據複旦大學提供的監控錄像,下午5點41分,盛磊和林森浩從楓林校區東苑走到西苑,並在5點47分到達20號宿舍樓,各自進了房間。10分鐘後,林森浩拿著黃色袋子走出宿舍大門,來到對面的第二教學樓,把東西丟在電話亭旁邊的垃圾桶,在5點29分回到宿舍樓內。 在宿舍樓里的10分鐘內,林森浩完成了N-二甲基亞硝胺的投放。在法庭上,林森浩說,宿舍里的飲水機當時只剩高度兩三厘米的水。他想先把水桶拎起來,感覺不方便,便用左手把水桶推到一邊,然後用右手把瓶裝的原液順著水桶和飲水機間的水槽倒下去,又把一支注射器內的原液也擠了進去。有幾滴原液濺在水槽外,黃色的液體十分顯眼,他便拎起一瓶礦泉水,把殘存在外面的原液沖到水槽內。隨後,他把垃圾分頭丟棄。 當晚,他就上網搜索了"二甲基亞硝胺"的相關信息。"黃色液體氣味很重,黃洋也許會發現。"在法庭上林森浩說,但他隨後又想"隨它去吧"。 黃洋當晚9點40分回到宿舍。第二天就是4月1日,黃洋8點多起床,習慣性地接了一杯水喝。林森浩在法庭上稱,自己躺在床上,聽到黃洋喝完一口後,像被嗆到似的吐了出來,然後就是一陣幹嘔。林森浩躺在床上裝睡,不敢動。恰好有同學打電話來,林森浩趁接電話的機會離開宿舍,等他回來,黃洋已經收拾書本去自習了,到中午因身體不適進了醫院。迷你倉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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