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撿手機也是偷

  播報人:北侖法院  今年7月底一天凌晨5點,迷你倉最平李某和魏某從網吧走回住處,路上見一個醉漢七倒八歪地倚在橋邊,手里半握著一部蘋果手機。  李某說,這人醉得厲害,手機八成拿不住。兩人佯裝離開,隔幾分鐘就返回橋邊看動靜。果然,手機落了地。兩人撿起手機就跑。  此後兩人又故伎重演,"撿"到一個三星手機。被捕時,兩人還一個勁辯解:"我以為那只是撿,哪知道這也算偷……"  李某二十出頭,河南人,來北侖務工,卻天天混跡于各家網吧打遊戲,還在網吧認識了今年剛滿十六周歲的魏某。  如文章開頭所述,兩人"撿"到蘋果手機後。第二天,機主來了電話,對方提出以1000元的價格拿回手機。李某覺得開價太迷你倉,不同意。  機主說,若是不還手機,他就去報警。李某理直氣壯:"你去報警吧,手機是我撿的,又不是偷的!"  隨後,李某以900元的價格將手機給賣了。  兩人嘗到了甜頭,還想在網吧"撿"點東西換錢。沒想到又碰到了這樣的機會。有一天,他們看到一個人在電腦前打盹,就配合默契地"撿"走了那人手里的三星手機。  案發後,兩只手機均被追回。李某和魏某還一個勁地辯解。  北侖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伙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構成盜竊罪,且為共同犯罪。  最終,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李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魏某將待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另案處理。  本報通訊員 北瓔 陳紅 本報記者 陳翔儲存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