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北上港人出差省錢「知多D」 合理標準內的出差補貼免徵個稅

粵港合作日益密切,迷你倉最平北上就業、出差成港人生活常態。新趨勢亦引發納稅新問題,內地出差補貼是否徵收個稅,橫琴等國家新區個稅差額是否有補貼等問題,成不少北上港人諮詢熱點,本期將對這些問題作出專題解答:1.香港員工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是否徵收個稅?廣東地稅:對外籍個人及港澳台人員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憑證(複印件)或企業安排出差的有關計劃,由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免稅。2.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工作的港澳居民享受個人所得稅差額補貼的具體規定?廣東地稅:2013 年1 月1 日起,對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工作的港澳居民實行優惠的個人所得稅政策,按港澳與內地個人所得稅負差額給予補貼。優惠範圍:港澳居民「在橫琴工作」是指因工作關係而在橫琴任職、受僱或在橫琴提供獨立個人勞務。香港、澳門居民,是指擁有香港、澳門居民身份的個人。補貼,是指對上述個人所得在橫琴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和上述所得按照香港、澳門地區稅法測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給予的全額補貼。申請辦法:可享受補貼的納稅義務人應向橫琴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可以由納稅義務人本人提出,也可委託代扣代繳義務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請每年度辦理一次,對上一年度補貼的申請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6 月30 日。申請資料:1 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申請表;2 香港、澳門居民永久性身份證或者香港、澳門相關部門出具的居民身份證明;3 在橫琴工作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勞務合同;4 橫琴地稅部門提供的上一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5 香港、澳門地區稅務部門或者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應納稅額的稅務鑒證報告;6 香港、澳門居民在中國內地開戶的銀行賬號;7 任職單位(代扣代繳義務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代扣代繳義務人申請適用);8 提供獨立個人勞務的需提供臨時稅務登記證明材料;9 書面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申請適用)。3.港人在內地如何申請認定稅收居民身份?廣東地稅:對於來內地從事受僱活動或提供勞務的香港特區個人,根據其自報居住情況、受僱或從事勞務情況,以及在香港特區所負的納稅義務,並相應查閱其持有的身份證件、回鄉證和派出公司、企業或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進行判斷。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納稅人正常申報及查證不能確定其是否為香港特區居民;或者來自第三國或地區,確實無從判斷,又申請享受《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待遇的,主管稅務機關將開具《關於請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主管當局出具居民身份證明的函》,由納稅人據此向香港特區政府稅務局申請開具香港特區負有居民納稅義務證明,或將情況報送稅務總局審定。不能提供證明的,不得享受《安排》待遇。4.香港高管人員同時擔任內地企業董事取得的報酬應按什麼項目申報?廣東地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擔任中國境內企業高層管理職務同時又擔任企業董事,或者雖名義上不擔任董事但實際上享有董事權益或履行董事職責的,從該內地企業取得的報酬,包括以董事名義取得的報酬和以高層管理人員名義取得的報酬,均應按「境內企業董事和高層管理人員納稅義務」的規定確定納稅義務。對上述外籍董事同時在公司任職、受僱的情形,其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應與工資收入合併,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對董事費收入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僅適用於個人擔任公司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僱的情形。對上述個人僅以董事費名義取得收入,而不主動申報從事企業日常管理工作每月應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額的,主管迷你倉務機關可以參照同類地區、同類行業和相近規模企業中類似職務的工資、薪金收入水平核定其每月應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額,與其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合併按照「境內企業董事和高層管理人員納稅義務」的規定確定納稅義務並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5.內地工作的香港員工,每月申報工資收入時,需要選擇稅款負擔方式,請問「僱主全額負擔」和「部分負擔」有什麼區別?僱主負擔全部或部分個人所得稅稅款應納稅所得額如何計算?廣東地稅:全額負擔和部分負擔計算公式不盡相同。(1)僱主全額為其僱員負擔稅款時,對於僱主全額為其僱員負擔稅款的,將僱員取得的不含稅收入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後,計算企業應代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不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應納稅款=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僱主為其僱員負擔部分稅款的處理又分2 種情況。1 僱主為其僱員定額負擔稅款的,應將僱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後,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收入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僱員取得的工資+僱主代僱員負擔的稅款-費用扣除標準2 僱主為其僱員負擔一定比例的工資應納的稅款或者負擔一定比例的實際應納稅款的,應將不含稅收入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公式中「不含稅收入額」替換為「未含僱主負擔的稅款的收入額」,同時將速算扣除數和稅率二項分別乘以上述的「負擔比例」,按此調整後的公式,以其未含僱主負擔稅款的收入額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並計算應納稅款,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未含僱主負擔的稅款的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1-稅率×負擔比例)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文 湯丹丹 張浩林 周子� 陳若菲案例答疑1.廣東省任職香港員工本月取得基本工薪收入折合人民幣30000 元,月獎金10000 元,出差10 天補助5000元,報銷通信費200 元,報銷上下班交通費300 元,其本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廣東地稅:出差補助合理部分可免徵個人所得稅以及實報實銷通信費限額內(各地規定有差異,廣東省內企業高層管理人員500 元╱月,其他員工300 元╱月)可不作為個人工資薪金應稅所得。(1)納稅人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有關備案類減免稅項目的備案。(2)應稅收入額=30000+10000+300=40300 元應稅所得額=40300-4800=35500 元應納稅額=35500×30%-2755=7895 元2.港人A 月工資、薪金收入人民幣50800 元,納稅義務滿月,其個人所得稅由內地企業全額負擔,如何計算其應納個稅稅款?廣東地稅: A 應納稅所得額=(50800-4800-5505)/(1-35% ) =62300 ( 元) ; 應納稅款=62300 ×35%-5505=16300(元)3.港人B 月工資人民幣50000 元,納稅義務滿月,僱主每月定額為該僱員負擔稅款5000 元,如何計算應納個稅稅款?廣東地稅:B 應納稅所得額=50000+5000-4800=50200(元);應納稅額=50200×30%-2755=12305(元)4.港人C 月工薪收入人民幣12800 元,納稅義務滿月,僱主負擔其工薪所得的應納稅款30%部分,如何計算其應納個稅稅款?廣東地稅: C 應納稅所得額=(12800-4800-1005 ×30%)╱(1-25%×30%)=8322.7(元);應納稅額=8322.7×20%-555=1109.54(元)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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