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臺北書寫.跳舞時代──2013第十六屆臺北文學獎」徵文辦法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mini storage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二、主辦:臺北市政府;承辦: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策劃執行:INK印刻文學生活誌三、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3年11月30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2013第十六屆臺北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文化局網址:.CULTURE.GOV.TW或舒讀網WW.SUDU.CC,從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13樓之3 第十六屆臺北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組別」與「文類」。五、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一)競賽類1.徵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歷屆臺北文學獎文學競賽類各文類首獎得主,不得參加該得獎獎項之比賽(例如散文首獎得主不得參加本屆散文類組,依此類推)。2.作品體例:(1)小說:以6,000至12,000字為原則。(2)散文:以3,000至5,000字為原則。(3)現代詩:30行以內。(4)古典詩:限絕句或律詩。須創作組詩(8首為一組)。(5)舞臺劇劇本:含現代及傳統戲劇之原創劇本,惟不含兒童戲劇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70至90分鐘為限。3.徵文主題:(1)小說、散文、現代詩、古典詩:以「臺北經驗」為主題。(2)舞臺劇劇本:主題不限,惟以「臺北經驗」為佳。4.獎勵名額:各取首獎一名、儲存審獎一名、優等獎兩名。5.獎勵方式:(1)獎金:小說:首獎頒發獎金15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頒發獎金7萬元,獎座一座。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4萬元,獎座一座。散文: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現代詩: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古典詩: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舞臺劇劇本:首獎頒發獎金15萬元,獎座一座;並得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三個月內尋求製作團隊提出演出計畫提供審查,審查通過者,補助合作之製作團隊「演出製作獎金」。評審獎頒發獎金7萬元,獎座一座。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4萬元,獎座一座。(二)年金類─「臺北文學年金」獎助計畫1.對象:業餘及職業作家(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歷屆臺北文學獎文學年金得主不得參加。2.名額與獎助金額:入圍三名,每名獎金20萬元,各頒發獎座一座;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後,再進行二階段決審,評選出一名文學年金得主,致贈獎金40萬元及年金得主獎座一座。惟入圍者作品,若於決審前輯印成書者,不得參加決審。評審方式、注意事項、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等之詳細內容,請上文化局網址、舒讀網參閱,或洽2013第十六屆臺北文學獎工作小組︰INK印刻文學生活誌02-22281626。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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