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金玉華黃金投資公司顧問,
迷你倉週二以兩項向大眾收款進行非法黃金投資活動的洗黑錢罪名控上法庭。不過,現年55歲的許洪明否認有罪,並獲准以20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這起案件也將與他金玉華案件聯合過堂。根據許洪明面對的第一項控狀,他被指於2011年1月10日自2012年10月1日期間,在金玉華位於鴻圖園的公司內,非法向大眾收取款項進行一項沒有獲得准證的黃金投資活動,他因此抵觸1989年銀行與金融機構法令第112(1)(c)。至於第二項控狀,則指許洪明於2011年9月22
自存倉至2012年10月1日,在同樣地點進行相同行為,抵觸1989年銀行與金融機構法令第112(1)(c)。隸屬國家銀行的主控官發米以抵觸上述條文者不准保外,拒絕讓被告受保。他告訴法官,若讓被告保外,保釋金必須設在100萬令吉。被告辯護律師拿督嘉茲依沙說,被告在檳城仍面對另外一項反洗黑錢罪名,這次是特地從檳城趕來吉隆坡面控。他說,醫生證明被告患有心臟疾病,希望法官末加尼可以將保釋金減至5萬令吉。法官末加尼裁定被告以20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並交出護照給法庭。此案已訂11月27日過堂。;
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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