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全國版) - (“審計風暴”如何才能不刮成睡眠風?
日前,儲存倉廣東省審計廳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提交2012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首次披露了對9家省屬國有企業的審計情況以及"八項規定"頒佈實施後,對省直30個政府部門"會議經費"審計。首次公開的省屬國企被審計結果顯示,部分企業存在多計資產、多計利潤、產權不明晰、工資計提、列支不規範等違規問題,涉及金額少則幾千萬,多則數億。而以"八項規定"頒佈執行為背景的政府部門"會議經費審計",部分機關單位開的會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而且存在計劃外召開會議、在非定點酒店召開會議、會議費用違規入賬等問題。到"非定點酒店"開會,理論上講,"非定點酒店"比"定點酒店"有更貴或更便宜兩種可能,但顯然,政府部門熱衷于到"非定點酒店"開會,並非圖省錢,所謂"非定點酒店"也只會往高處走,而非奔著快捷酒店去。會開得多,錢花得就多,那些會議有沒有必要、有沒有實效不知道,錢都花了出去,倒是現實。與之形成對比的,則是另外一些專項資金長期被閑置、花不出去,比如廣東省文化廳,閑置專項資金就高達7418.5萬元。"八項規定"是要精簡會議、改進會風的,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機關熱衷于開會,而且是多開會?這不是審計部門可以回答的問題,審計盯著的是錢,無論是政府機關多開會還是省屬國企賬目問題,以及每年注定都要被查出的各項資金使用亂象,都攸關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當然其背後還可能有廉政問題。對時政新聞略有關注的讀者,對審計報告恐怕都不陌生,從中央到地方,例行的年度(或專項)審計報告常見出台。公�不難發現,每次審計報告出台,除了違規資金的具體數據不同,甚至連歷次被審計對象、所出問題描述都有雷同的跡象,換句話說,就是年年被審計,但問題卻年年犯。從1999年開始,"審計風暴"刮起,人們之所以對審計活動冠以"風暴"之名,乃在於審計報告開始公佈,被審計出的問題、單位得到披露,其強度和烈度因為數據的公開而變得迷你倉沙田同以往。但十多年過去,審計報告為公�所呈現的問題,除了"規範性逐步提高,違法違規問題不斷減少"等籠統的表述,每年被爆出的問題卻越來越趨同,涉案單位、部門也多是老面孔。當然存在這樣的可能,即往年的違規使用資金情況得到了糾正,新的審計報告給出的調查只是新犯的錯誤(盡管是同一類錯誤),但也正是這種尷尬的情況,讓人讀出"制度性腐敗"、"結構性問題"的真切含義。腐敗成為一種權力生活的常態方式,比具象的審計結果更令人揪心。審計不是終點,它只是發現問題進而解決問題(包括問責)的其中一個環節,可能是很關鍵的一個環節。問題能否得到解決,不能癡癡地寄希望于審計部門一家的鐵面、鐵腕,也不能指望涉案機構和部門僅僅因為擔心審計報告被披露、面子上掛不住而自我規範資金使用。一個尷尬的現實是,審計結果公佈,卻往往事實上成為終點,耗費公帑調查、審計出的問題(以及問題背後的責任人),多以"得到糾正"示人,然後gam eover。問題查出來之後怎麼辦,除了現象得到糾正、資金被追回之外,在每年被查處的違規問題中,是否存在違法甚至犯罪的情況,那些一筆帶過的"案件線索移交司法機關",後續情況又是如何?《審計法》對被審計單位及其責任人的違法、違規甚至涉嫌犯罪情況,有模糊的規定,但行政法規甚至《刑法》並非沒有更明確的規定,為何根據審計結果進行剛性問責、追究的情況卻是鮮有耳聞?"審計風暴"刮了這麼多年,可能風暴的烈度依然強悍,但面對"年年審計,年年老問題"的尷尬局面,難保不讓公�開始視其為不溫不火的"睡眠風",政府部門資金使用的犄角旮旯,對審計也難保不生出抗體,有了免疫力。讓審計從風暴回歸常態,不是要審計的強度減輕,而是希望其成為"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動問責"流程中的一個環節,希望後續的制度反思、責任追究不再選擇性失明。教訓已經很多,還要交多少學費才能收穫這"多麼痛的領悟"?迷你倉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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